发布时间:2023-10-30 23:39:13 人气: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3〕2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我市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研究、检验、检测等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受到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违纪违法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一)正常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具体年限要求如下表: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我市特种设备专业领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技能人员,在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技能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一是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初级);二是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中级)。
浙江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人员,浙年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三)倾斜政策申报。对在工业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若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对其是否具有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一是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二是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三是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四是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四)破格申报。申报对象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级职务不满四年(已满二年),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申报晋升中级,具体按衢市监规〔2023〕2号文件执行(附件2)。
(五)转(兼)评申报。因工作变动,需要转(兼)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务的申报人员:应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再转(兼)评现岗位所对应的相同级别职称。转(兼)评后,要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兼)评前后任职时间可累计,相关评审要求与系列评审要求一致。
(六)继续教育。按照《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衢市人社发〔2019〕91 号)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中、初级职称要求提供与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相符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证明。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统一通过“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提取。申报高级职称按省人社厅及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八)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单位需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提交评聘结合相关业务,经审核后方可正常申报。
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应在申报前先行建立个人业绩库,并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单位审核、初评委推荐以及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等程序上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简称申报平台,网址:),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首页“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须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首页“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三)资格审查。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初审申报材料。人社部门负责复审申报材料。审核被退回修改的,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四)表格报送。评审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内下载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 ”水印的评审表,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评委会办公室。申报工程师需附“衢州市特种设备专业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表”。
(五)组织评审。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确认后,召开评审会议进行专家评审,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专家总数2/3以上为评审通过。
(六)结果公布。评审会议结束后,衢州市特种设备专业中级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予以公布。
衢州市特种设备专业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设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昌盛,联系电线,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36号。
备注:1.岗位业绩。申报人员提供本职岗位业绩介绍,并提供主要工作的典型材料及相应佐证(提供的岗位业绩不得与其他已得分的评分项重复使用。
附件2.《衢州市特种设备专业初级和中级职称评价条件(试行)》(衢市监规〔2023〕2号).pdf